吉林省對於3名副省級領導違規兼職的通報,是一種被動的清理行動,它是對中央巡視組整改意見的反饋。此前,山西、天津等地也對領導違規兼職進行了清理。特別是前不久,湖南共清理規範省直部門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的廳級幹部976人,因涉及人數眾多而廣泛關註。相較於前者,後者可視為是一種主動而為。
  這種大規模的清理,一方面源自中央巡視組的整改要求,另一方面是因為中組部自去年以來已數次發文要求各地清理領導幹部違規兼職情況。可以想象,受到巡視組與相關規定的壓力,類似的清理行動還將在各地持續開展。但是,從目前整體的清理情況來看,清理的人數不可謂不多,但是卻鮮見公佈具體的信息,被清理的人員是誰?清理是指僅當事人辭去兼職,還是另有懲戒?尚都不清楚。
  此次吉林省公佈的三名副省級幹部,由於級別較高,受到了特別的關註。遺憾的是,吉林也沒有公佈官員的具體身份與信息。“1人因嚴重違紀被處理”的措辭語焉不詳,也沒說清到底是如何被處理的;“另2名均已辭去企業兼職”,還有沒有其他處罰也尚存疑問。這樣的模糊公佈,無疑會給公眾的知情權罩上迷霧。
  需要正視的是,此次因涉及的官員級別較高,如不公佈具體的身份與處理信息,顯然容易帶給公眾“不公”的想象。難道是因為級別高就可不公佈身份?按理說,為了真正杜絕此類違規兼職現象再次出現,對於高級別領導的違規兼職處理,如果能在最大限度上做到信息的充分公開,將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現在這樣遮遮掩掩,反而會製造一種處理上“身份有別”的印象,不利於展示治理決心。
  事實上,去年以來,“點名”幾乎已成公佈違紀違法案例的標配。小到基層幹部,大到副省級幹部,都在中紀委的通報中被“點名”。公眾對此也早已形成一種既定的心理期待,一旦有“例外”就難免引發質疑。有鑒於此,吉林省公佈3名副省級幹部的違規兼職,實在沒有理由隱去具體的身份信息和處理情況,而以“個別副省級領導”的模糊稱謂代替。 據新華社
  (原標題:點名要成公佈違紀違法案例的標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hihkslva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